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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6006.jpg 

自從第一集出版,我就一直觀望這套小說值不值得買。查詢了博客來的讀者書評,嗯~評價兩極化。喜歡的人很喜歡,不愛的人可說是到了唾棄的一種境界。


但這套書每集都用透明膠膜封住,根本不能翻閱,是怕太引人入勝,在書店站著看完嗎?所以只能從書背的簡介略窺一二。簡介有四行斗大的字:

有三件事我很確定:

第一、愛德華是吸血鬼

第二、出於天性,他渴望喝我的血

第三、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他了......


光看這簡介,我也確定了三件事:

第一、這是人類與吸血鬼的愛情故事

第二、如果我能接受這故事,首先,我得相信這世界上有吸血鬼

第三、這是給小女生看的小說


所以囉,我當時就把書放回櫃上,不買了。世界上哪有吸血鬼啦!


那為什麼現在我的書櫃被它們分租了出去啊?


因為電影太好看啦,不是愛德華帥,真的是電影好看。故事緊緊抓住了女孩的幻想和心思。吼~不過就算有那麼帥的吸血鬼,我也不想fall in love。為什麼呢?光看吸血鬼那缺鐵嚴重慘白的臉色,再帥也會讓人倒退五百呎。嗯~所以我喜歡的角色是狠人,為了愛情奮勇前進的角色,才是吸引人啊,哈哈哈。


就因為狠人這角色,所以我愛上暮光之城,買了這套書。目前連第一集都還沒看完,但就是二個字:好看。就讓我們脫離常軌,不要用審視的眼光來看這本書的話,小說帶給我們的樂趣就是瑕想,而這瑕想為什麼不能違背經驗論呢?


好吧.我承認我是愛幻想,所以暮光之城-好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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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瑪德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